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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签订中介购买合同后,新国五条出台

 03-12 13:21  悬赏 0  发布者:cechon……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5)
购二手房签订中介购买合同时,要求买家支付所有税款,当时我是同意了的,但是过后没几天,新国五条出台,要向卖家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据卖家粗算,大概要8万左右,并要求我来支付,这样购房压力太大了,我只是同意新国五条出台之前的税款,并且这20%的个人所得税是向卖家征收。请问这20%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卖家缴还是买方缴?如果退出算不算违约?谢谢!
问题补充:
最主要想了解的是这个20%的税应由谁来承担?并且这次国家是明确说明不允许将这项税转嫁给买方。这怎么解释?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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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2日 14时09分
你好,根据最高法院“情势变更”原则,我们认为,如果买卖双方因无法就“20%个税承担主体”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赋予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2 13:46
需要视你们的合同的具体约定而定
回复时间: 2013-03-12 13:53
可以要求变更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3-12 13:57
退出自然算违约,
回复时间: 2013-03-12 14:11
你好!是由卖家承担的,你们可以以政策重大变更来解除合同,这样都不需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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