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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民事纠纷

 03-13 09:54  悬赏 0  发布者:tinazy……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9)
请问公司领导要求,安排公出但是当时我怀孕4个月,部门里还有一名男员工还在,他却安排我公出,以致发生意外孩子,没了当时休得产假,工资是给发了全额工资,我还能要求公司给赔偿或补偿吗?(领导当时知道我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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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3日 09时58分
你好,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我的补充: 2013-03-13 09:58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3 09:56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某些工作,但你公出是否属于这种情况,不好判断。
回复时间: 2013-03-13 10:04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3-13 10:30
问题是要确定公出和孩子没有了有没有必然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3-13 10:38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3-13 10:42
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3-13 11:20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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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3 11:36
您好,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3-13 15:48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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