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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门的员工夏天上班时间不能吹电扇的规定合法吗?对误伤到人的员工他们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湖北-武汉 07-14 09:57  悬赏 0  发布者:雨翎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市武汉市中南商业大楼的一名工作了26年的无固定期营业员,经常被大楼评为杰出员工,今年四月还被评为“服务之星”,今年48岁。六月的某天,因刚清理完仓库,浑身是汗,就顺手打开了柜台内的电扇。这时楼层督导员经过说刚开过会,不能吹电扇。我有些不解,但还是关了电扇。
  第二天,督导员给我们柜台下了罚单,我上班来知道此事非常生气,就到办公室去找领导,结果只有那名督导员在场,而且他的办公桌旁也放着一把电扇,我就更加愤怒,和她争执了几句,就有些失去理智,拿起她桌上的督导本向桌上摔,结果打到了他的脸......  
  事后,大楼高层领导让我停岗学习,写事情经过,我都照办,结果还是在一周内做出了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中南商业大楼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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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4 16:53
你可以要求 其给于一定的补偿
维权热线 15307156328
回复时间: 2010-07-16 09:14
你的行为是有欠妥的地方,是否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还要看武汉市中南商业大楼内部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你也认可,中南商业大楼可以做出这个决定,但还是应当给予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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