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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问题

广西-南宁 03-19 23:46  悬赏 0  发布者:santa_……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所在的企业近几个月以来因为经营出现困难,各项经营业务陆续停止。原来企业一共有三十几人,现在相继通过裁员(给予经济补偿)解除了大部分人的劳动合同。现在就剩下我和另外5个人作为“留守人员”(工资照发,但工作职责已经发生变化)。考虑到企业的现状,自己向企业提出希望也像其他人一样领补偿走人,但企业说:要么继续留下来,要么自己申请离职(不给补偿金)。像我这种情况,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相应补偿金,合理合法吗?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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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9 23:47
自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3-20 00:36
建议尽快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请稍微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3-20 07:23
自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3-20 01:17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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