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保忠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特殊工时制与缴纳社会保险

山东-德州 03-22 18:57  悬赏 0  发布者:mm10g0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一下,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服装检验企业,由于受上游服装工厂的影响,无法保证固定的工作时间,有时平常休息,周末上班,有时可能白天休息,需要晚上上班,特别是有些员工因为家庭或者其他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比较长的时间,有时候一个月下来,才上几天班,都是附近的员工,也不好意思不准假.我们对工资有一定的制度,能够充分保证员工的权利,但是社保方面,如果员工经常请假,一个月就上几天班,或者干脆就不上班,再全额缴纳社保,对公司也是一个很大的压力,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合法的解决.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2 18:57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追问:

我们准备申请特殊工时制,请问特殊工时制的情况下如何缴纳社保

回复时间: 2013-03-23 20:33
1、参照法定劳动时间=365天-104双休日-11国定假=250天/12个月=20.83天*8小时=166.64小时。
换句话说,每个月每个员工必须满足167小时的劳动时间,少于的可以扣工资,超出的支付加班工资。扣工资或支付加班费按: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实际工作时间 来计算。
2、只要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那就必须缴纳社保。与实行何种工作制没有关系。
3、需要加强企业管理,实行考核机制。建议实行周期性聘用制,即有活的时候上班,上班按计时计件来核算工资。那样可以不缴纳社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上海杨浦区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北京海淀区
黑龙江黑河
宁夏银川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231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5016
山东 菏泽
人气:214698
广西 柳州
人气:70863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744
河北 保定
人气:4164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