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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广东-广州 04-29 00:24  悬赏 0  发布者:杨无忌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了,06年以前是劳务工,后来转为合同工,现在公司把我们这部门剥离出来,重新成立一家分公司,但之前的合同没到期,提前终止合同,像这样的情况,我们之前的是否能够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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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29 00:38
建议携资料面见律师详询。
回复时间: 2013-04-29 01:59
合同内容不确定,建议协书面材料和相关合同见律师详谈,我律师事务所总部在广州,有意向可以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4-29 07:57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4-29 08:44
关键是公司是否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4-29 09:38
可拒绝单方变更岗位  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回复时间: 2013-04-29 15:56
为关联公司,工龄持续,无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4-29 16:06
这个往往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的解除。
回复时间: 2013-04-30 17:45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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