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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  拖欠一个月工资

广东-深圳 05-01 19:04  悬赏 0  发布者:Toss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于2012年10月18号去上班的 因为我怀孕了才去上班的 在2013年1月16号的晚上我回家的时候肚子不太舒服医生说我不能再上班了 于是我打电话给我老板说我不能上班了 沟通好之后我就说什么时候可以拿工资 她说要一星期后(电话我有录音)一星期后又说不行再后来给她打电话就说要等我回深圳后(本人2013年1月18号回江西)我20号回深圳后给她打电话她说要下个月  今天(5月1号)去找她要又说要下个月  请问我要怎样才能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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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1 19:16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5-01 20:42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5-01 20:53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5-01 23:58
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得不到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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