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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试用期后不录用

 05-02 10:32  悬赏 0  发布者:TYY419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5)
我在今年3月4日进入一家日企做日语口头翻译的工作,试用期即将截止,因我刚刚毕业口语不好,经常翻译错误,现在公司不准备录用我,我会有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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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2日 10时40分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以及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依据你的情况你是符合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单位有权利不录用你,当然,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证明和明确的告知,才可以不录用你,而且这是没有赔偿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2 10:38
没有任何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5-02 10:48
不会有的
回复时间: 2013-05-02 11:02
没有任何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5-02 14:27
试用期解除合同,没有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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