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年遇春  蒙彦军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社保缴纳问题

江苏-苏州 05-03 14:21  悬赏 0  发布者:081210……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
2012年11月离职,后来大约2013年1月原单位打电话来说辞职报告丢了,是否可以判定之前未办理离职手续?
找原单位拿社保等本子,原单位说帮我缴费到2013年3月,需要我补交期间的全部个人费用,既然之前未办理离职,是公司疏忽,请问要我交钱这合理吗?
另外,入职时候公司要求体检,体检费至今未获得报销,原单位以报销凭证不见了为理由,现之前负责人也离职,这我应该从哪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3 14:28
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3-05-03 14:46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

这是否属于他们疏忽?
我需要自己补交保险等费用吗?

回答:

个人要补缴的。

追问:

之前是他们未帮我办理离职而缴纳的费用,也需要自己补交吗

回答:

你个人的部分要补缴的。

回复时间: 2013-05-04 12:42
单位多帮你交了社保不是挺好吗?个人部分缴纳可以。体检情况如果证明,可要求报销。拿了社保本再说吧,不要因小失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01
陕西 西安
人气:582764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2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