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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补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么

 05-06 00:46  悬赏 0  发布者:罗勒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7)
我是2010年7月入职的,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直到

2012年6月才签了劳动合同,才开始给我们交社保,并且合同上也只是

从2012年6月开始的。(其他被辞退十人,入职不满一年的都没签合

同,剩下的也是2012年6月统一签的)

2013年4月29号,公司总经理无故开除我们,就是口头上开除我们“第

二天可以不用来了,等15号过来领工资”。

我们可以要求有什么赔偿?一共十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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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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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5月06日 14时28分
双倍工资、社保补缴、经济补偿金等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6 09:01
可以要求社会啊,经济补偿啊,还有其他的详见你的案情的
回复时间: 2013-05-06 09: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来电
回复时间: 2013-05-06 10:23
无故开除的话是肯定要支付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3-05-06 14:05
违法解聘可以仲裁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5-06 14:30
你可以要求以前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社保补偿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为宜,以减少法律风险.
回复时间: 2013-05-07 10:23
可以要求补缴养老保险,失业待遇,双倍经济补偿金,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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