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民事劳动纠纷

 05-11 20:14  悬赏 0  发布者:胡世铃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壁山 回答:(3)
我与用人单位八年前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注明我的工种是发货员,今年以来,用人单位要求我连续24小时上班休息两天,该工作一直干到13年5月9日,由于连续24小时上班,人没有休息好,5月9日我在工作中出了一点小错,用人单位对我实施罚款300元,并给我换工种。我对用人单位给我换工种的处理不服,请问各位老师,我怎样维权?请尽快答复,感谢不尽。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5月11日 20时29分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优良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1 20:16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5-11 21:33
单位不能随便换你的工作岗位,一切以你们签的劳动合同为准。单位要换你的岗位,必须有正当理由并签订书面合同。所谓正当理由是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以免耽误时机。
评论者:胡世铃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5-11 21:52
优良优良
评论者:胡世铃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5-11 21:58
优秀优优秀秀
评论者:胡世铃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5-12 10:05
单位不能随便换你的工作岗位,一切以你们签的劳动合同为准。单位要换你的岗位,必须有正当理由并签订书面合同。所谓正当理由是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以免耽误时机。


           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黑龙江黑河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46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702
天津 南开区
人气:65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05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86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5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