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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聘请一位律师帮我解决广州和惠州劳动纠纷!

重庆-大渡口 05-13 19:24  悬赏 0  发布者:zj8211……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受聘于重庆当地工作,但是重庆当地没有办事处或则分公司,重庆劳动部门让我在惠州或则广州去投诉,公司办事处在广州,生产厂及人力部在惠州。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12月15日我办理入职手续开始工作,除了全国经理有时候到重庆来查看时常,平时都是邮件和电话往来,一直工作到2013年5月1日全国经理打电话让我自动离职,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我打过电话到公司总部问老总和人力部门我是属于公司正式员工还是编外人员,给予的答复都是正式员工,然后我问为什么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人力部门说也许是因为比较忙没来得及寄出合同,但是人力部门说经理说希望我自动离职。但是我没有违反任何公司规章制度,为什么要求我离开,而且我说如果就算我离开,也应该给我出据证明文件。
我想问一下,这5个多月我是否可以拿到公司赔偿的双薪和保险,而且4月份的公司还没有发放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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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3 19:44
可以在当地找律师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3-05-13 20:15
委托当地律师处理为宜。
回复时间: 2013-05-13 21:06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并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5-13 21:58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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