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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30 14:01  悬赏 0  发布者:135323……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我在一工厂工作,2010月6月13日入职,二个月试用期,然后我7月3日交辞工书,到8月3日就到期,但该工厂不比我走,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辞的,但是我已经按照公司的规定做了,但是公司以招不到人为由,不比我走,有天厂长找我谈话,我就答应他再做一段时间,但是我因家里有事必须要3号走,但是不批快到期了公司都没有回答我,我可不可以走,如果不给我走怎么办,如果自己走了,公司不给工资呢?该怎么办?入职有以下规定:请看
附件:员   工   资   料
                                                                                                                       工号:
姓    名 性   别 应 聘 工 种 相 片
身份证码 出 生 年 月
户口所在地
身    高 文 化 程 度 婚 姻 状 况
从事技术工作时间 职      称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与联系人关系 紧急联系人电话
受教育及培训状况 起止时间 学        校       名        称 专        业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名        称 部门/职位 离  职  原  因


语言能力 粤         语 国        语
入厂工资 可入职时间
工作技能



部门意见



进厂时间 填   表  人

部           门 职                   位 薪              金


1、遵守本厂现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临时性规范文件。
2、服从上级管理者的指挥和工作安排。
3、如本人辞职承诺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不能擅自不上班。

公司规定
1、 为了使公司管理向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以实现贤晟管理体系、贤晟文化和贤晟效益的综合发展。根据本公司的实标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所有公司人员必须遵循本条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内容
3.1全体员工应以厂为家,热爱工厂,忠于工厂,遵守工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指导和监督。不得顶撞车间和厂部管理员,如发生类似事件,严格教育和处理,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严重者扣罚500元工资并开除出厂。
3.2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公司做满2个月以上,才有权利申请辞工。同时,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权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离厂手续,再结算工资。
3.3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自动离职3种方式,自动离职,公司一律不支付工资;
辞职、解雇按公司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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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30日 16时07分
没问题 可以走 工资照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谢谢你宝贵的意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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