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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思路

广东-广州 05-19 11:02  悬赏 0  发布者:zhangd……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大哥之间一直存在着房屋之争,我一直和母亲住在有争议的房屋内。因为该套房屋是由母亲的名字过户到他的名下了,所以,我们,包括他本人,都认为母亲应该由他来赡养。他也每月交纳房租。但母亲却是一直由我来照顾。后来,由于这套房子的争论,他也是为了摆脱对母亲的照料,就和我签署了一份合同,我出资70000元,买下了这套房屋。当时由于经济原因,没有过户。他承诺,你什么时候过户都行。我现在有录音为证。事隔一段时间后,我打电话让他和我去过户,这时他反悔违约不再和我过户了。当时也并未退款。又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后,他突然把房款给我送来,连同母亲一起交给了我,说房款退给你,母亲也由你来照顾,并且把房本等也给了我,说你什么时候过户都行。也就是说,在他单方面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后,又以这种“附条件的赠与”把房子给了我。如此一来,我是应该让他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呢,还是应该让他履行“附条件赠与”合同呢?还是两者可以作为一个案子合并审理呢?还有,最后较为重要的是,他并未全部退还给我购房款,有10000元至今未退。在他和我达成“附条件赠与”合同时,他声称,这10000元是他以前为母亲交纳的房租,还有他为母亲购买的一些东西,现在全部由我来负担,今后一切费用也由我来交纳。就这样,他交付了房屋,我一直住在这套房屋内,至今还在居住。我要问的一个重点问题是,如果追究当初的买卖合同,虽然我当初接过了他退的房款,但是他扣下的这10000元钱是否表示他已经把房屋“赠与”给我,当初的买卖合同还有效吗?还可以要求他履行当初的买卖合同吗?他在退房款的时候,又把房子附条件赠与给我,是否可看做有理由接受房款而不影响原房屋合同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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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19 11:05
你这种问题建议找律师代理吧,在网上不可能说得很清楚的,诉讼是比较专业、严谨的工作,其中在诉讼过程中涉及到一些取胜的技巧。而并非在网上回答你一两句你自己就可以去娴熟操作的,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以便能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追问:

律师全权代理和一般委托代理有什么不同?两者收费有什么差异?虽然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但您至少可以说是否可以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还可以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5-19 11:07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追问:

我想委托,但您能告诉我这个案子能打吗?也就是依照房屋买卖合同能起诉吗?当然,依照后面的“赠与”也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5-19 11:35
我可以发判决给你参考下。
我的补充: 2013-05-19 12:54
正在发送。
追问:

非常希望看到判决,能在这发吗?或者,发到我的邮箱也可以lihweih@hotmail.com

回答:

你看后不可外传。

追问:

没有发全。我还是不能确认我这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依然有效?您能告诉我这个答案吗?谢谢!您可以发到我邮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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