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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争议

广东-东莞 05-20 18:38  悬赏 20  发布者:tusime……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公司工作了4年2个月,以前公司是每年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今年公司到5月20号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我签订今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日期是1月1日—12月31日,
我想提问:1,我可不可以不签订此份合同?2,如果不签订,公司解雇的话,会有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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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20 20:43
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赔偿,你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5-20 19:01
1、公司属于补签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之类。
回复时间: 2013-05-20 19:03
签合同对你没害处
回复时间: 2013-05-20 20:00
你不续签的话没有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5-20 20:36
一、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4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你需要向公司发出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续签,那么你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三、具体操作起来,程序比较复杂,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建议你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3-05-21 08:23
1、公司属于补签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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