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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I考核

上海 05-31 13:58  悬赏 0  发布者:102985…… 给我留言  回答:(5)
公司从2013年开始开始执行KPI考核,方法是每个月从每个人的工资中先扣除部分作为处罚和奖赏,每个月考核一次,考核范围是所有职员。   

举例:每个月被扣除300元,一年就被扣除3600,没体现具体考核内容,年底一次性发放。考核主要体现在考勤方面,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否则当月考核全部扣除,一年请假不得超过25天,否则一年考核全部扣除,其中包括病事假。对此所以员工都很有意见,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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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31 14:14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5-31 14:16
你好:
    如果原劳动合同对于工资的支付有明确规定的,单位该种做法违反约定。如果要求考核,应与员工重新协商,否则无效。如果原合同对待遇没有明确,或者,本身即存在考核工资等,单位这种做法事实上归属于规章制度一类,无不妥当。
回复时间: 2013-05-31 14:17
如果单位事先征得员工同意而成为公司的一项规章制度那就没问题;如果没有那就可能涉嫌违法了,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5-31 14:30
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回复时间: 2013-05-31 18:35
如果单位事先征得员工同意,而成为公司的一项规章制度那就没问题;否则就可能涉嫌违法了,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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