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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做小时工,结束后要求赔货 应不应该

江苏-南京 08-08 22:48  悬赏 0  发布者:想飞的气球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
     我是在校学生,这个假期在商场专柜做小时工。在签合同的时候,他们有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工作期间的丢货,是需要我们赔付的。但是没有规定赔付的限额。现在他们就让我们去签工资单,说一人扣掉500块。
     现在有三个问题:一、在合同中他和我们签的工作范围是负责专柜的看货和调货,和一些卖场环境的布置。但是实际上他们安排我做的是帐员。而我做帐员的话就是负责在柜台开票和发货,和做一些熨衣服,衣服复位的事情。如果开错票和发错货是需要我赔的。但是作为帐员,我根本不可能兼任看货的工作。就等于无形中我负的是双重的责任。这本身是不公平的,也是违背合同的。
    其次:他们说要赔货,可是也没有在我们面前点货或者是盘点,说让我们赔500就赔500,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这500是在我们工作的这个时间段里丢的货。
    最后,我想询问下,这种强制赔货的条款算不算不公平的条款,这个合同有没有效。因为他只说了工作期间的丢货是按照零售价的50%赔付。现在他是要求我赔500,但是如果按照合同,他说赔2000,那我不是要倒付给他了。
    烦请律师尽快帮我解答。
                                       谢谢
                                    201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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