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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维权该怎样继续

吉林-长春 06-22 12:20  悬赏 0  发布者:月光独角兽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们是长春贝特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原长春水泵厂)的十三名职工。因为企业违法解除与我们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长期拖欠我们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省、市、区法院有法不依,变相剥夺我们的诉权,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仅仅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对案件做出不予受理裁定,导致我们求助无门。之后我们该向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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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22 13:08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首先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经仲裁审理后不服的或者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才能向地方法院起诉。这叫“仲裁前置”,不能只接向法院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3-06-22 13:34
既然法院不受理,只能通过信访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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