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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是否已过

河南-郑州 07-03 22:58  悬赏 0  发布者:tongzh……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2011年6月进入现在的单位至今年,一直到今年的3月份。单位才给签定了三年的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请问,我现在要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否已经过了仲裁时效?还是,我只能要回近一年(也就是2012年至2013年2月站)的双倍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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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3 23:01
不是超过时效,是单位已经纠正错误,签订合同,你也同意了。
追问:

那么之前没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2012.7月至2013年2月)就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了?

回答:

是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回复时间: 2013-07-04 07:22
已经过了时效。
追问:

那我是否让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费吗?

回答:

这个请求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7-04 10:44
没有过时效,你可以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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