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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培训服务协议纠纷

宁夏-银川 07-23 21:38  悬赏 5  发布者:zhl645……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
    我是2010年1月未毕业进入公司上班,进行岗前培训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为5年,毕业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即2010年1月3日至2013年1月3日;后来公司效益不好,2013年1月3日未通知我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和公积金也继续缴存至2013年5月份,2013年6月公司通知我过去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公司并按照正常手续办理,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课时后来公司又通知我说不应该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理由是:我的服务协议没有到期。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希望刘律师能帮助分析一下,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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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6 22:40
公司没有理由不支付赔偿金,理由是合同是公司解除并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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