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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签订了房产买卖居间合同 购买的是抵押贷款中的二手房 现在想想有点后怕

 07-30 00:59  悬赏 0  发布者:jojoko……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昆明 回答:(3)
由于第一次买房 所以好多问题都没落实 就签了房产买卖居间合同 现在想想感觉有许多风险 
我在昆明看中一套二手房,和卖方的合同也通过中介签定完毕并交了三万元定金。但现在有几个问题
1、卖方的房子有抵押贷款,不是按揭,需要我在8月10日左右打首付款来帮他结清抵押的贷款,从而来赎证
2、并且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剩余尾款过户当日办理银行按揭
3、还约定甲乙双方在9月15号之前办理过户手续
4、过户时间为产权证下来7个工作日内
请问 我这份合同的风险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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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30日 20时55分
你好,由买方打款赎证之后再交易这个是中介惯用的办法,但是对于你方,一般中介会说因为你要贷款或者各种理由叫你垫资,但实际那你没有这个义务,这个就看你自己如何考虑;
垫资对你而言,最大的风险在于,你打款赎证之后卖方不将房子卖给你。所以若是实在需要你打款赎证,你就要注意保管所有你打款的证据,同时可以就此签订协议,就算不卖给你你也有证据要回所支付的款项且追究其责任;
另外,你讲的第三点应该是交房,一般昆明办买卖合同公证之后去产权处就叫过户。而交房验房一般是之后的事情,你的产权证是不会直接到你手上的,因为你要贷款,所以建议及时向银行说明要一两份复印件留着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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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7-30 08:51
可以买卖,由卖方自行解押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

回复时间: 2013-07-30 10:18
可以买卖,要求卖方办好解押手续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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