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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我在西安,2011年重伤害,犯案时未成年,漏案,被教唆打人

陕西-西安 08-05 23:45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4)
刑事#我在西安,2011年重伤害,犯案时未成年,漏案,被教唆打人,没有打到受害者受伤的部位,曾经因为此事办理过取报侯审,2013年3月检察院通知去开庭,到现在还没判,人一直在里面关着,当时法院告诉我们说十几天就可以出来了,后来又说最多判六个月,如今六个月已经过去了,他们又说得一年多,因为我们找的主办这个案子的关系,(该找的关系都找了)法院反反复复塞了不少钱,检察院也一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已经半年了,也不给判,也不放人,难道就这样一直关着吗?
问题补充:

受害者已经不追究了,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取得了谅解书。有什么最好的解决途径。如果缓刑不成功,判实刑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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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5 23:50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你最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否则很难给与有针对性的的回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8-06 10:18
一审有时间规定,一般是6个月。
回复时间: 2013-08-06 13:07
如果致他人重伤害,缓刑的可能就没那么大,
回复时间: 2013-08-08 16:25
法院立案后是有审限的,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超过审限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上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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