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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工作任务已完成为理由让我们回家

浙江-湖州 08-14 17:20  悬赏 25  发布者:cbh215……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3年-2008年我在单位上班未签合同单位将项目给我需要3人我叫来3人跟我工作工资我一人结算在付给他们2008年单位给我们4人集体签了一个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至2013年7月已工作任务完成为理由让我们回家我想问一下2003年到2008年我能向单位请求什么赔偿吗而2008年到2013年7月我能向单位请求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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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4 17:27
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追问:

全部可以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8-14 17:32
按照劳动合同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8-14 18:13
要求正式解除劳动关系。这样走,不明不白。
回复时间: 2013-08-14 21:51
没什么赔偿,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就解除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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