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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为由解聘劳动者而不给于任务何补偿

 09-03 22:43  悬赏 0  发布者:ybbqrm……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3)
劳动者2011年9月16日入职该司,现用人单位在2013年8月19日书面给口头通知30日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事前没与劳动者谈过)。
    按此情况,劳动者咨询过劳动局工作人员,给已答复按劳动合同法,应向劳动者经济补偿二个月工资。现用人单位明确答复劳动者不给予任务经济补偿,同时,说到劳动者你可以去劳动诉讼。(但用人单位答复芝动局工作人员是:劳动者合同结束后再答复,即9月16日)。此情况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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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江苏-南京]
  • 葛涛律师
  • 电话:15366007199
  • 72930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3日 22时50分
您好: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一年一个月计算。可以待劳动合同到期后,申请劳动仲裁。现在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目前只有,工作证跟用人单位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在公司,那不出来,还要收集什么样的相关证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3 22:49
您好!
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9-03 22:51
合同期满后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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