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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关系如何确定

上海 09-02 22:58  悬赏 5  发布者:AvD1173 回答:(4)
我于09年5月与人力资源公司签定二年合同,在邮政公司工作,今年一月份工伤,八月份被鉴定六级工伤.<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上单位名称均为邮政公司(实际用人单位),请问:我合同期满后怎么处理?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这个用人单位是人力资源公司呢还是邮政公司?我应该与谁谈?这个劳动关系是哪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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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2 23:17
要看你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如果是劳务派遣合同,那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10-09-03 08:49
律师只有看过劳动合同后才能做出确切解答,建议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0-09-03 10:20
应为人力资源公司。
回复时间: 2010-09-03 10:20
如果劳务派遣,应当与人力资源公司谈;
另外,你是上海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可能存在区别。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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