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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分公司领导以照顾为理由的“隐形员工”这样合法吗该怎么办

上海-徐汇区 09-07 15:15  悬赏 20  发布者:ukhkyu…… 给我留言  回答:(3)
国企部门及分公司领导以照顾某一些职工为理由,不用翻夜班,只上日班,迟到早退成为家常便饭,甚至每个月只上2到3天的班,更离谱的是一年才来上那么几天班。每月工资奖金照发,一分不少。领导也眼开眼闭的,从不过问,有的同事也反映过,可领导却是斩钉截铁的回答:“那已经成为历史遗留的问题了。养的闲人都有关系”实际上就是“隐形员工”这样合法吗?该怎么惩治这种歪风邪气呢?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对策,有法律的武器捍卫者在一线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友们?
问题补充:
如果揭发“隐形员工”的话,那些领导会得到怎样的惩罚?最好是越重越好,比如降职或辞退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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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7 15:20
没有依据就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9-07 15:30
可以向上级相关部门举报。如劳动监察部门或纪检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3-09-07 17:12
可以向上级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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