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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调动员工岗位的相关问题

广东 09-12 13:30  悬赏 10  发布者:Ajc011……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由于近年经济大环境不好,公司效益不佳。公司打算撤消我目前所在的职位,然后名义上计划把我安排在公司其他部门。我个人认为公司的目的是裁人,但是为了逃避交赔偿金,逼员工自己辞职。我不打算走人,我决定接受公司安排的新岗位,想咨询下假如我不能胜任我的新职位,公司以后以不胜任岗位为由要我走人,我该怎样进行维权?劳动合同法在这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期待您们的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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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2 13:40
不胜任解雇也是要赔钱的,不过只有每年一个月。新岗位不能胜任他们要培训的。
回复时间: 2013-09-12 15:25
以不能胜任为由辞退员工,首先公司需要举证岗位有明确的工作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已经经过你的同意,或者公示过,然后公司还需要举证你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工作标准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要对你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之后,才能将你辞退,而且,辞退后,还要给你经济补偿金。
追问:

赵律师您好,谢谢您的耐心解答。
其次还要咨询下,假如我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是一年半,工资按3K每月计算,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算,我能得到多少补偿金以及具体是怎么算的。
再次谢谢您!

回答:

工作若超过了一年半,需要补偿相当于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每月3k计算,即须支付6K的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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