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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社保问题

 10-24 14:11  悬赏 5  发布者:niu1n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8)
我公司有这样的规定,试用期员工确定转正后给上社保,员工转正后,对于之前试用期间的社保以现金的形式补给个人,没转正的就没有了。请问:1、员工转正后,对于之前试用期间的社保以现金的形式补给个人,这样做合法吗?2、试用期后没转正的人员就没有社保补贴了,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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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4日 14时18分
社保可以直接缴纳也可以发放经济补偿。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4 14:12
你好,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或者面谈,将会根据详细情况给您最确切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0-24 14:13
这是不合法的,试用期也要买社保的
回复时间: 2013-10-24 14:16
不合法,应该按时足月缴纳社保
回复时间: 2013-10-24 14:19
不合法,即使在试用期也必须缴纳医社保,可到工会或劳动监察反应情况。
回复时间: 2013-10-24 14:26
不合法的,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保
回复时间: 2013-10-24 14:28
您好,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从用工之日期就要交保险,而不是过了试用期。
回复时间: 2013-10-24 14:31
这样做当然不对了,只要上班就得上保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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