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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资条例实施单位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

河北 09-14 01:04  悬赏 10  发布者:OVv4351 回答:(3)
我是省直单位下属劳动服公司1998年被政策撤销按政策由上级主管部门重新安置工作,2004年上级主管部门与我签了《不上班发生活费交养老医疗保险,上班后停发生活费,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文件,可是上级主管部门自从2005年从新安置我工作后至今不执行文件,不与我签劳动合同,不承认我的劳动关系,将我按临时工对待每月工资比同岗位同工作年限的职工低三倍,新工资条例实施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吧我一家三口就我一人有工作真的不知怎么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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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4 09:58
1、看你们单位的性质;
2、可要求同工同酬等待遇;
3、具体问题可联系
回复时间: 2010-09-14 16:18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理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9-15 09:5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赔偿一倍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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