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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工资造假退还

 10-26 07:23  悬赏 0  发布者:十一中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顺义区 回答:(3)
学校负责统计上报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相关教师、领导巧立名目,为自己编造本不该自己所得的工资(加班费每月4000元左右、八月支教奖金2250元等),并已成事实。请问:该教师、领导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老师有权要求其退还这些款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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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6日 16时34分
你好,学校的领导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你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知晓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6 10:10
其他老师有证据证明造假所得的情况下,可以到财政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3-10-26 1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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