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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佛山 10-30 11:07  悬赏 0  发布者:lixian……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在公司服务2年2个月,同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一个电子版文本,现在公司由于业务不够需要离职,公司同意补偿2个月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的70%计算,是否合理?另外公司承诺项目奖金发放没有落实,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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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30 11:10
不合理,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1:12
这是不合理的,你有权主张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1:17
不合理,应按离职前十二月的全部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资金\其他各种名义的补贴\加班费等)补偿给你。如果公司拒绝补偿,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0-30 11:17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2:16
您好,不合理,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回复时间: 2013-10-30 15:19
不合理应该按应发工资赔偿5个月,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30 16:34
你好,发放标准不合理,应当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但考虑到维权成本,是否同意自己抓主意。
回复时间: 2013-10-31 14:35
经济补偿金应按离职前十二月的全部平均工资补偿给你。如果公司拒绝补偿,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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