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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柜台撤柜,店员要怎样获得补偿?

江苏-南京 11-06 16:34  悬赏 25  发布者:加急咨询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名导购,在这家公司已经4年多了,到今年的6月底合同期满,之后的几个月都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要把我所在的柜台撤柜,要把我调到其他地方的柜台上班,但我的实际情况不方便这样,想不做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应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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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6 16:38
你好,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11-06 16:42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用工,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公司应从合同到期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3-11-06 16:59
合同到期未续签书面合同,但仍然继续上班,那么从应续签合同第二个月开始,单位依然要支付双倍工资。至于经济补偿金,如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能获得。
回复时间: 2013-11-07 08:4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11-07 13:59
可要求赔偿1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1-07 22:04
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你四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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