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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赔偿和不再续签后继续工作一段时间的工资标准

 11-11 20:30  悬赏 10  发布者:tcw11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2)
我的公司这一年一直效益不好,本来合同在10月7日到期,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而是在13日通知不续签了,我在13日正式签退工手续,本来公司不续签也没啥,问题是公司提出效益不好(已经从5月份开始就拖欠工资了,到现在还有三个月的工姿没付)拒绝支付赔偿金(签了两年合同应该要赔两月工资),而且公司因为我是仓库工作的,比较重要所以要求盘点完才可以离开公司,我一直上班到21日,因为已经签了退工手续,但公司要求我才一直继续上班的,有打卡记录为证,而且因为公司没有事先通知所有我还有四天年假没有休完,
请问:1.网上说赔偿的工资是平均工资是啥概念,打个比方我(从来没有加班的习惯)平均每个月应收工资3100元,扣去公积金后实收2700元,加上公司给交的公积金3500元。那公司应该赔偿的标准是按实际到手的2700元,还是应收工资3100元,或者是3500元。
2.我有权利要求拿到截止到10月21日的工资和年假的工资吗,网上有网友说7号之后的上班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这是真的吗?那4天年假没有休完又应该算多少赔偿。还有10月1号到7号是在合同期内,因为放假才没有上班,我可以要求合同期内10月份那7天的工资吗。
3.因为我签过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而且7号之前公司没有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是不是视为公司默认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是可以要求多赔一个月的赔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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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11月12日 09时43分
您好,平均工资为2700元,您可以要求拿到截止到10月21日的工资和年假的工资,合同期内10月份那7天的工资也可拿到。因为您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2 21:01
1、平均工资不扣除;2、可以3、已经办理退职,不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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