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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山东-青岛 09-18 16:26  悬赏 0  发布者:wxgsj2…… 给我留言  回答:(3)
工作试用期结束后是不是应该马上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说每年只办理两次为由拒绝办理,是否合法?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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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18 16:44
不合法。超过一个月与你订合同,从第二个月起你就有权主张支付双倍式资。签订合同与试用期没有关系,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从用人开始不得超过一个月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从第二个月起就有权主张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9-19 11:08
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自你进入该单位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包括试用期在内)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单位在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两倍工资。如果单位自你入职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满一年的次日起,视为单位已经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0-09-24 15:26
单位违法,应在入职时即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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