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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的问题

江苏-南通 12-05 12:40  悬赏 0  发布者:rgcxh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于2003年在省属事业性科研单位工作,至今已10年,单位在2005年跟我们签订派遣合同,每两年一签,单位在2008年给我们3人评定初级职称,同年聘任,工资的标准一直以正式工的标准发放(有工资条为证)聘定职称也给加过工资,今年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是从2010年开始补发,我们非正式编制却没有享受到同等待遇,我个人觉得单位给我聘的专业技术职务,我所参加的课题,参加育成的品种,发表的文章都应该能证实我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与正式编制人员一样,应该可以定义为同工。最近去劳动仲裁机构咨询,那个院长说我的诉求没有法理依据,说正式编制和劳动关系是两个法律框架,不能进行同工比较,说他管不了,还说就算仲裁,也不支持,我就觉得很纳闷,难道同工同酬只是针对企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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