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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以不服从管理,威胁上司为由开除

浙江-杭州 12-10 23:45  悬赏 25  发布者:黄发枝 给我留言  回答:(4)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我要求经济补偿,公司以工作期间不服从管理,威胁上司为由补写了份员工过失单,然后根据员工手册以开除,他们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我威胁过上司,员工过失单还是补写的,请问仲裁委员会会相信公司说的吗
问题补充:
我本来仲裁要求是没提前三十天通知补偿一个月,然后别外我做了二年零一个月,补偿二个半月工资,然后公司答辩书写是跟上司吵过架,威胁上司为由按违反公司制度合同期满解雇(实质是上司扣我钱,我找打电话找他理论,骂他,没有实质证据),如果是这样,我是不是可以改请求,主张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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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1 09:52
你自己补写签字了?
追问:

公司补写的员工过失单,证明我威胁上司,不服从管理

回复时间: 2013-12-11 09:03
要看证据,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11 09:24
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3-12-11 10:16
没证据,相信什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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