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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公司送东西,在路上被窃丢失,已报警处理

广东-深圳 12-21 09:44  悬赏 0  发布者:ahxun8…… 给我留言  回答:(7)
有个朋友,仍在试用期期间工作,服装品牌。在递送展示品到分店时乘搭地铁,不幸被窃或丢失。已报案处理。公司由于找不回失物而让他负责赔偿。

重点:
1. 因为还未通过试用期,并无签署任何保证书。
2. 取走展示品时签了提货书。
3. 保安处理,仍需赔偿。金额两万七。但每月工资也只不过是3千多一点。

请问,这样的索赔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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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1 09:46
他有部分责任的
追问:

部分责任的话,应该赔偿部分金额,可却全数被索赔。
不合理吧?
若拒赔,会有法律责任吗?

回复时间: 2013-12-21 09:48
这是不合理的处理的
追问:

若拒赔,会有法律责任吗?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53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1 10:06
还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12-21 09:59
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能超过工资的20%
回复时间: 2013-12-21 10:32
承担次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1 17:44
需要赔偿相应损失;
回复时间: 2013-12-21 23:13
这不合理,他要负有部分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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