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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因公司未及时停员工五限多上了2个月钱应该谁负担?

北京-海淀区 12-25 22:19  悬赏 0  发布者:嘴笨笨 给我留言  回答:(6)
北京地区,我离职手续齐全,已公司离职4个月了,今天接到原公司通知说公司财务没有及时给我停五险,多上了2个月让我补交2000多,请问我该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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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26 09:03
你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补
回复时间: 2013-12-25 22:22
应当补交的
追问:

我觉得是公司失误,给我造成了非个人意愿的经济负担,不应该由个人补交,那个人需要补交企业部
分吗?还是只需要补个人应缴费部分

追问:

我觉得是公司失误,给我造成了非个人意愿的经济负担,不应该由个人补交,那个人需要补交企业部
分吗?还是只需要补个人应缴费部分

回复时间: 2013-12-25 22:22
你应当补回
追问:

需要补交企业部分吗?还是只补个人应交部分?

回复时间: 2013-12-26 01:13
你好,如果你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话,用人单位自你实际离职之日便无义务为你缴纳社保等费用了,为你多交的,视为不当得利,你应当返还于该单位的。
回复时间: 2013-12-26 09:44
您好,多上的两个月保险属于不当得利你应当返还,原公司因工作疏忽也有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6 09:48
你好,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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