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关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广东-惠州 12-28 11:28  悬赏 0  发布者:liywen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目前与一家民营企业签了劳动合同,现在不想做了,要立马走人,情况是,我是2013年7月15日签的劳动合同,但是只有一份,我本人没有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上面有个本人已领劳动合同的签名,当时我是签了的,还有就是这边每天上班8.5小时,但是那0.5小时是没有加班费的,公司有买社保,每周都要加班一天,加班费有,现在我想问一下根据那个劳动法第38条,我的情况属不属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如果属于,那么我的辞职单要怎么写?是不是写了后我当天就可以走了???
谢啦!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8 13:08
可以要求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上海浦东新区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068
河南 郑州
人气:530704
福建 莆田
人气:53999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97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8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6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