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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违约金赔付

陕西-西安 01-03 11:24  悬赏 10  发布者:liuhui……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是2010年毕业和公司(国企)签了5年合同, 合同违约金2000元,同时发放安家费5000元, 2011年11月到2012年3月,对我进行了专业培训(培训费1.5万+生活费1.3万),并签订了培训协议违约金2.5万,服务期为5年,2013年3月到7月又参加了同样的培训,未签订任何协议。由于公司进行了专业的培训,没有能够提供相应的岗位,所以觉得培训的东西浪费掉了,现在想辞职,但是公司的违约金太高,说有培训费3万+违约金2.5万+安家费5000+第一个合同违约金2000,我想问的是培训期间的生活费算不算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公司会不会要求退还,有没有办法降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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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3 13: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1-03 14:29
你好,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赔偿的费用应该减去已经服务的年限。。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1-03 14:52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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