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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是不是同一概念?

北京-海淀区 02-16 10:19  悬赏 20  发布者:pxr 给我留言  回答:(13)
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不是股权),人员也随着资产和业务无条件转入新公司。人员转移方式为和原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原公司水平,原公司司龄承认为新公司司龄或对原公司司龄长于新公司司龄部分按长出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作为新公司无条件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员工同时声明放弃对原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对不愿意进入新公司的员工则由原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而新公司则解除无条件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这种操作方式应该说即考虑了收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充分考虑了《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的新的实践。 
   但是在律师建议向政府劳动部门备案时对原公司和员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采用了“裁员”这个名称似乎让人感觉不很舒服,我认为还是采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说法更合适一些。所以在这里请教各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是不是同一概念?
问题补充:
补充三点:1、是原公司“全体”员工(个别员工本人不愿意除外)由新公司无条件接收;2、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确实是由公司先提出,如果不考虑后面的新公司无条件接收,按《劳动合同法》原公司确实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3、怎样理解“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将同时进行,是否就可以理解为原公司和员工已经达成了“协议”?这样还算不算公司提出或者说算不算公司单方面提出?
   请各位律师除给出结论以外还要告诉理由或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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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6 10:21
不是同一概念
回复时间: 2009-02-16 10:21
不是同一概念。
一为双方协商解除,另一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回复时间: 2009-02-16 10:23
    当然不是一个概念
回复时间: 2009-02-16 10:25
用裁员不是很合适,属于单位收购,不是裁员的问题,是接收与不接收的问题i
回复时间: 2009-02-16 10:32
当然不是同一个概念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裁员是经营不好。
回复时间: 2009-02-16 11:34
不是同意概念,补偿也不相同。
回复时间: 2009-02-16 11:55
不是一个概念。
北京刘永斌律师:13910531168 
QQ:29183391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甲10号赢嘉中心11层
回复时间: 2009-02-16 12:31
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09-02-16 17:50

 1、裁员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基本意思是一样的,如果仔细探究,裁员这个词中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含义更多一些。2、协议解除是员工和公司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已达成协议,也有可能是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除非公司可以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过与员工协商。
回复时间: 2009-02-16 22:19
不是同一概念
回复时间: 2009-02-17 08:35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情况:
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第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裁员与协商解除合同的区别,裁员时所减少员工的数量和具体人是由用工方单方决定的,协商解除合同是尊重员工的意见,员工最终同意的结果。
企业裁员要遵循法定程序: 
第一,企业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第二,企业要听取职工或者工会的意见。 
第三,企业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然后才可以裁员。 
还有,在某些情况下的裁员以后,如果公司又需要招聘员工时,应当优先考虑原来被裁员的员工。
协商解除合同就没有这个要求了。
你说的向劳动部门备案,如果属于是裁员时的备案,说明你们就已经在按裁员进行了,如果只是普通备案,还是不按裁员好。
回复时间: 2009-02-17 16:19
概念不同。
回复时间: 2009-02-26 18:41
不是同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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