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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愿意协商

广东-广州 01-08 10:34  悬赏 0  发布者:ink-1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们公司与员工从2004年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直未买社保。员工2012年3月底患“垂体腺瘤”入院治疗,其2013年5月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我们公司支付其病假工资、医疗费和护理费。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12月裁决我司支付员工部分医疗费和病假工资。现在我就是想问,根据《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员工的医疗期为9个月,截止至2014年1月,员工的医疗期已经到了,但是我们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坚决不同意,我们应该如何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备注:员工不愿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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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8 10:3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1-08 10:4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1-08 11:14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1-08 11:2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你单位要履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样的程序才可以解雇或者只能等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回复时间: 2014-01-08 12:28
可以支付补偿金,强行解雇。
回复时间: 2014-01-08 14:18
没有劳动能力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1-08 16:44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根据此款规定,只有此种情况,才可以与其接触劳动合同。否则,很容易造成违法解雇,对公司更不利。
回复时间: 2014-01-08 22:52
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就可以了,书面通知强制解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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