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龙宇涛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

 01-08 16:06  悬赏 0  发布者:sunny0……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4)
我于2009年2月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于2009年5月1日正式离职,直到现在劳动合同都未解除。当时2009年不知道劳动合同的存在,因为单位从未给交纳保险,在2013年7月因找工作需要打印失业证明,在街道办要打印失业证明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说我未失业、有劳动合同未解除,不能打印失业证明。
   我联系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蛮不讲理,说是单位已经搬迁到了别的地方,而且负责劳动合同的人已经换了几茬了,当初给谁办理的还找谁去吧。
  请问律师,就以上情况,我可否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缴纳劳动合同存在期间的社会保险和赔偿待业工资。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09日 07时49分
当然可以,单位也有义务为你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如果单位不作为或不能作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解除劳动关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助,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8 16:12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李律师,谢谢您的回答!
我也申请了维权,但劳动仲裁办未受理,这比较复杂,涉及到单位行政区划问题。单位原来的地址现在划到开发区管理,现在单位已搬迁,还是归原来的区管理,就因此两边相互推诿。劳动局的一位领导还说我这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只能找单位协商,没办法。

回复时间: 2014-01-08 16:26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1-08 16:29
要求两边劳动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353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583
宁夏 银川
人气:3453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800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27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