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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求助!

北京 01-12 18:10  悬赏 20  发布者:id8805……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在京有一间门脸房。租给一个中介,签了为期十年(2009-2019)的合同。约定每月租金5000,季度付,并在合同内标注:“承租期内房租不涨”和“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013年和中介口头协商达成一致,将租金涨到8000元一月。13年年底,家里有变故,打算将房屋收回来,请问:
1.违约金的话,是按5000一月的年付的30%计算,还是8000一月的年租金的30%计算?
2.之前签订的5000一月的房租合同是否还有效力?
3.中介现在房屋做了隔断,租给两个商户,两个商户分别和中介签订了一年,月租金为7000的合同,若我收回房子,之前转租的商户的合同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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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2 21:40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1-12 23:12
1、按现在的房租计算违约金。
2、有效,但与现在实际履行不符相抵触的部分,无效。
3、如果你认可商户的转租行为,并且同意,刚转租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1-12 23:19
1 按8o00算
2 除月租金合同条款变更外,其余有效
3 有效
回复时间: 2014-01-13 08:57
是8000   还有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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