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前期旷工已扣发工资,数月后公司以此为由解雇我合法么

上海-闵行区 02-26 21:05  悬赏 0  发布者:袁清泉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单位在上海,但负责销售工作地点主要在河南/山东/河北地区,我2012年5月29日入职,直到2013年下半年才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要求签订日期写2012年5月29日,迫于无奈签了,到2013年春节前,中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差的有几天,公司以矿工为由以扣发工资,现在公司用我旷工为由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补偿么?另公司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数额缴纳社会统筹.
   谢谢您的帮助
问题补充:
需要补充一点,中间也有我直属领导要求我在郑州等他一起出差造成的个别天数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7 14:15
要看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成立,不成立的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两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社保可以要求补缴。
可以来电联系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云南昆明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广东东莞
河北石家庄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766
广东 广州
人气:3927590
山东 临沂
人气:24921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64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446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9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