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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改为直接签约,如不签,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广东-东莞 02-27 12:11  悬赏 0  发布者:hang91…… 给我留言  回答:(1)
1)公司一开始是外企代表处,一直是经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一签的劳务派遣三方合同;
2)今年3月公司又成立了有限公司(本地法人),法人代表和公司名称有变更,所以公司提供的新合同是直接签约不再经由劳务派遣公司。 

提问:
1. 目前的签订的三方劳务派遣合同要到2015年3月份才到期,请问如果公司要求现在改为和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我不签的话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吗?如果有,那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实际用人单位给呢?
2. 赔偿的话按什么标准呢?我实际在目前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了快10年(2004年11月份入职),但劳动合同是08年开始签的,中间变更过一次劳务中介派遣公司,目前的劳务公司从2011年3月开始签的,2年签1次,现在是第2次签。
3. 因为目前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签到2015年3月份的,还没有到期,如果我现在不同意改签新合同,劳务公司还可以继续维持那份原有合同吗?(可能为了避免产生赔偿金) 但原有3方合同中的乙方已经变更了,原有合同还会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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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7 13:14
可以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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