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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辞退员工是否应该进行补偿

 04-08 21:42  悬赏 20  发布者:unrarc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本人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3年12月30日任职于西安某酒店电脑房,负责网络维护,已签劳动合同。2013年12月29日部门经理通知我让离职,单位允许我即辞即离。询问原因,说我工作中出错太多,工作态度不好,加之之前因与经理就工作问题发生争吵并有肢体冲突受过处分,这次按单位制度可以开除我,但是出于对我的爱护可以让我自己申请辞职,并且不扣我工资。还告诉我当天中午12点前必须办好所有离职手续及清理个人物品离职,并且安排安全部员工全程监督,还要求保安员见证我离开单位。后因当天单位某领导不在,不能完成离职手续的签字,于次日离职。考勤方面,因为30、31日是我公休,当月作为全勤处理。因历年来加班所欠假也按欠假天数予以补偿,单位制度是非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欠假按实际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欠假按双倍计算,未休完年假也按实际天数计算,最后算出总欠假天数,按日工资标准补偿。

  现在本人想就此次离职要求补偿,因为他们提出让我离职的原因实在不能接受。只要干工作,是人都会犯错,并且我的错误并未对单位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或不利影响,而且按照流程在我的环节之后有人审核,在发现问题并通知我后,我立刻更正所有出错的地方,何谈工作态度不好。有鉴于此,我认为单位是故意违约,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双倍,违约补偿,补偿标准为8个月工资,并且单位对欠假的补偿也让人感觉不公,就拿法定假加班来说,劳动法规定是3倍日工资计算,但单位最后只按两倍来计算,我希望单位能按劳动法标准执行。还有就是因为我2013年考勤全勤,是否有资格得到2014年春节所发购物卡或实物以及2013年年终奖。

  手中现有辞职申请及离职表复印件,辞职原因填写的是部门经理要求我即辞即离。
  
  希望了解以上诉求若进行劳动仲裁,能否胜诉,若胜诉,单位拒不履行,维权难度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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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08日 22时18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9 09:20
你好,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的应按照劳动法规定换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建议你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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