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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定三年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按2008年出台的合同法相关条款默认为已是无期限合同?

广东-深圳 04-25 09:42  悬赏 10  发布者:李姝言 给我留言  回答:(11)
连续签定三年固定期限合同(2007.5.24-2008.5.24、2008.5.24-2011.5.24、2011.5.24-2014.5.24),是否可按2008年出台的合同法中第14条(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可以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若2014年用人单位终止签署用工合同,劳动者应得到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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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2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5 09:45
可以。要求违法终止的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25 11:19
若员工从08年后已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员工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员工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若现在已经签订固定合同,则在固定合同期间,无法要求与公司改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但可以在固定合同期满后,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则应当与你签订。
从专业人员的角度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有期限的合同,就是合同没有明确终止的时间,其他没有区别。若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情况,公司不能解除与员工的关系等行为,公司仍有权解除合同,不用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5-01 15:33
可以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4-04-25 09:46
合同到期后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4-25 09:47
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4-25 09:47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4-25 09:53
连续签订二次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的,再需要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你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不签订的,用人单位需向你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4-25 10:09
按合同约定。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4-25 10:25
属于该情形,你在5月24日前应当书面向单位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知书,单位依法应当签订不得拒绝否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4-25 10:55
属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劳动者主动提出,不可以默认
回复时间: 2014-04-25 12:10
可以在本次合同期满后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签订才算,不会默认的。
如果公司终止用工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补偿7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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