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过户纠纷

山东-潍坊 05-07 15:33  悬赏 0  发布者:李萍1982…… 给我留言  回答:(4)
1998年在潍坊高密买了一套门头房,由于法律意识浅薄,卖方与开发商关系密切,他买了后又转手卖给了我们,稀里糊涂的成了二手房了。那时找了个中间人,双方签订了个书写合同,买方、卖方,中间人都按了手印,但没公正。房款共19万,先付十万,门头前面有个障碍物挡住一半门头,合同内标注一个月内拆除后付剩下的余款,但时间过了,卖方没有解决问题,说解决不了了。在书写合同里也没写上违约责任,心里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事情就一直拖到2013年,卖方快递给我一份合同解除书,一月内不回复,合同就自动解除。没办法就把余款给了卖方,双方签了一个合同,房子出现任何变故都与他无关,并且配合过户,房产证等手续由我们保管,但过户费要我们全部承担。去问了一下,说如果有原始发票,就是评估价减去卖方发票价的30%,如果没有发票就是评估价全额的30%,我问卖方,他说是时间太长,找不到原始发票了。那如果按照50万的评估,过户费要15万???太吓人了吧,真的假的?手里也没那多钱,我该怎么办?就怕房子万一哪天开发了,卖方再反悔怎么办,求帮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07 15:39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回复时间: 2014-05-07 22:27
你好,没有那么高的评估费。
回复时间: 2014-05-07 15:45
你好,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07 15:48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福建福州
山西太原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36
重庆 江北
人气:43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39
广东 深圳
人气:172779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88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