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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胁迫换岗位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

广东-深圳 05-24 09:30  悬赏 0  发布者:zyca 给我留言  回答:(8)
深圳倍泰暨东莞森普以更换岗位为名,胁迫如果没有按照他的要求更换岗位,就强行辞退!其人事张永超义正言辞:不予赔偿!是否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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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4 09:34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24 09:3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24 09:38
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24 09:39
用人单位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5-24 09:53
搜集证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5-24 09:59
调整岗位是否降低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5-24 11:55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5-25 00:02
公司此举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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